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接教育部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相关工作的通知后,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,通过学习,班子成员一致感到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,全面规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原则、内容、程序以及章程的核准与监督执行机制的基本准则,是高等学校开展章程建设、实施依法治校,促进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实践纲领,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,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。
二是认真做好《办法》的学习宣传工作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《办法》学习宣传活动。首先,学院组织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,统一思想认识;其次,在学院网站上转发教育部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,要求各系、部组织教职工学习;再次,结合学院的文明创建和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的学习,组织了为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、凝练学校精神的大学习、大讨论,增进教职工对《办法》精神和内容的理解,为《办法》的贯彻实施和章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三是由于济光学院是民办高校,已经在2004年就制定了学院章程,学院根据《办法》要求对现有章程的内容、程序等重新进行修订,围绕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,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,使济光学院章程的法定内容更加完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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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舟共济 公益办学
自强不息 追求卓越
——济光精神——
济光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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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德立身 以德立学 以德施教
立德树人 知行合一
教学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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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匠者,乃精雕细琢之人
一颗细腻心,两只勤劳手。
做个“匠人”,修颗“匠心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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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每个人都是我的济光
济光欢迎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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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庶子之春华,忘家丞之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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